中图分类号:F724;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0-215405-0052-06
委托―代理理论是契约理论的要紧进步。这一理论的开创者包含威尔森、罗斯、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格罗斯曼和哈特等,其特征表目前他们的剖析结构都源自正式的模型。同时,这一理论的主要进步又遭到理论预测的合约和实质察看到的合约之间的差异的促进。因此,这一理论大大改进了经济学家对所有者、管理者、工人之间内在关系与更普通的市场买卖关系的理解。因为经典的委托代理模型是以完全契约理论为基础的,所以在剖析讨论的过程中,大家将引入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看法。
1、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模型??①
委托―代理模型主要总结为两个基本模型,模型Ⅰ使用纯勉励机制,模型Ⅱ使用勉励和监督混合机制。模型Ⅰ针对普通的委托―代理关系,模型Ⅱ针对非对称信息状况下的委托―代理模型,只不过以往两种状况下的模型是严格区别开的,而这里把监督和勉励两种机制考虑到同一个模型中了。
(一)模型假设